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组到东源县开展复核工作
发布:2021/8/13 来源:东源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1708 

 

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8月12日,由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组成的复核工作组一行四人到东源县双江镇桥头村对已命名的第一批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复核。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辉,东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蓝锦建,县司法局党组书记程春华局长张凌峰,双江镇党委书记陈飞燕陪同复核检查。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吴小洪一行来到双江镇桥头村法治文化广场,实地查看了普法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法治宣传阵地,通过观看桥头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宣传片、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村(社区)组织建设、普法宣传、基层社会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吴小洪对桥头村近年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他指出: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夯实法治基础。

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为新起点,不断加强和完善基础工作,全面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三要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聚焦群众需求和反映强烈的困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四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拓宽普法渠道,通过开办法治德治讲堂,组织学生学法考试,开展法治演讲、朗诵、书法和文艺汇演等活动,推动法治与教育相融合,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见效。

陪同复核检查的领导同志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后,表示将以此次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为契机,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以党建为引领,以民生为根本,以普法为先导,以本地历史文化、特色文化、品牌亮点为基础,进一步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