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和平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和平教育系统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积极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和学习宣传宪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宪法精神永存师生心中。
一、积极参加“宪法晨读”活动 ,充分感受宪法权威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2月3日上午,和平县教育局及中小学校师生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同步参加了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充分营造全员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当天上午,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福纯,县教育局其它党组成员、副局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及干部代表等,通过接入视频系统在线下观看直播活动的形式,同步跟读教育部领导领读的宪法部分条款,学习宪法知识,并共同唱响宪法主题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观看了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获奖学生代表的精彩演讲,聆听了教育部领导讲话。
“宪法晨读”活动是师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和平县教育系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在县普法办、县教育局组织下,全县各中小学校高度重视,精心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让宪法精神牢牢根植于学生心中。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12月2日,和平县阳明中心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等宪法主题活动
11月29日下午,福星中学特邀和平县阳明镇派出所徐云禄队长及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黄晓畅警官到校为全体师生举行一次法制暨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等宪法主题活动。
12月1日下午,和平县阳明中学特邀请县教育局安全办何冬梅副主任为全体教职工宣讲学习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规,进一步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校普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1日下午,和平县职业技术学校邀请和平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卢明俊、宣教中队中队长白志艺、警官叶永添到我校为全体师生作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讲座。
12月2日,和平县机关幼儿园的孩子们通过绘画作品表达自己对“交通安全”的理解,用水彩笔描绘了一幅幅安全出行的交通图画,培养了孩子们交通安全意识。
和平县龙湖学校利用LED显示屏进行宪法宣传
和平县华强中学组织各班开展宪法主题活动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平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并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黑板报评比、辩论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师生在活动中进一步了解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入脑入心,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日常化、多样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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