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视频会议
发布:2021/12/22 来源:河源市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1797 

 

12月21日,市司法局在局机关六楼指挥中心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斗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对下一阶段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部署。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庆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主持会议。

会上,李庆铎就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充分做好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斗争到底的思想准备,切实增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定性,切实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开创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新局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持续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教育管控,持续加强监督指导律师依法依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持续深挖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持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持续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开创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新局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管控,持续做好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协同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健全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推动平安河源、法治河源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市司法局扫黑除恶办成员及专班同志在市局主会场参会,各县(区)司法局、江东新区政法办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