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夯实法治河源建设基层基础
发布:2022/4/12 来源:河源市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2542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截至今年3月底,我市各乡镇(街道)全面设立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现了市、县、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这是我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其中一项重要实践,标志我市基层法治建设得到新的提升。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履行对本地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能,为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基础保障。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法治河源建设持续推进,但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特别是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还相对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河源建设的整体进程。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通法治河源建设的神经末梢,努力打造更高质量的法治河源,我市把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河源实际出发,找准基层法治建设重点,强化基层治理法治实践,构建法治河源建设新格局。

一、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全方位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动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服务向乡村延伸;全市建成81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27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超额完成省司法厅下达建设任务;谋划开展“夯实法治基础护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提炼升华我市基层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各县区全面建立法治建设专项考评机制,从制度层面上构建我市基层法治建设新发展格局。

三、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

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实现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

四、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队伍力量

 

推动乡镇(街道)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面设立;实现市县镇三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完成基层司法所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任务;进一步充实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和全市行政复议机构编制及人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