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河源市财政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
发布:2022/7/22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1575 

 

 

河源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履职报告

 

2020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普法办的支持和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七五”“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健全法治财政体系,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和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作出财政贡献。为此,市财政局被评为2020年河源市文明单位2016-2020年河源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普法领导,聚焦机制建设,全面谋划法治财政建设工作

近年来,市财政局加强领导、聚焦机制建设,为开创法治财政建设新局面进行全面谋篇布局。

(一)大力加强普法领导。一是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强化对全局普法工作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为财政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普法工作列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负责人职责,在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健全普法机制健全普法责任制度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工作制度,将普法融入各项财政日常工作当中,为我市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环境。完善普法学习机制。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理论宣讲、干部培训等制度机制落实财学APP、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为平台的网络学法制度,多形式、多层次抓好普法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推进财政制度建设。2020年以来,先后制定或参与制定《河源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河源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河源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实施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或新闻媒体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还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先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4次清理工作。

(三)全面谋划普法工作。一是确定普法目标要点。围绕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谋划“七五”“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每年制定河源市财政局普法工作要点有步骤地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扎实有效推进普法工作。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分类普法、精准普法、定期更新的原则,市财政局每年更新《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按要求向市普法办备案,提高普法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保障普法工作经费。一方面,保障本单位普法经费。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普法经费预算工作,将普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培训、订购普法教育学习资料等,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经费效能。另一方面,保障全市普法经费。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年度动态增长机制。2020年以来,市财政共安排市直单位普法经费162万元,有力保障普法工作的资金需要。

二、创新普法形式,聚焦学法用法,全面增强法治财政建设意识

近年来,市财政局通过丰富普法内容、推进系统内和社会普法工作,不断增强法治财政建设意识取得新成效。

(一)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分层次有计划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将宪法和基本法律纳入普法范围。2020年以来,市财政局在“河源财政大讲堂”安排专题学习《民法典》,组织党员干部在财学APP等平台专题学习《宪法》和《物权法》《劳动法》等基本法律。二是将业务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范围。结合重点业务、新业务丰富学习内容,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性较大的行政法律制度纳入普法内容,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三是将财政业务的核心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范围组织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经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业务法律,及时更新财政干部法律知识,提财政干部法治素质

(二)开展社会普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各类阵地普法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传统方式以及河源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向社会开展财政普法宣传刊登财政关联的各类规章制度和财税政策,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事,夯实法治财政建设基础。二是充分利用重要时段普法宣传。把握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发动局志愿者深入社区、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通过派发宣传小册子、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开展普法活动。

 

(图为2022328日河源市财政局团支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团委开展了“优惠促发展、惠企向未来”财税政策青年志愿宣讲活动

开展系统内普法宣传。一是领导领学。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党组会议等会议议题,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法规政策,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二是专题深学。如,2021举办“河源财政大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专题授课促进干部职工深度学习有关法律;通过“财学”APP、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设置“习近平法治金句”专栏,每周推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0以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策制度解读等信息34条,阅读人次逾6159次。三是以考促学。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组织局内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教育培训,促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2020以来共组织网络学法考试403人次应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以行政执法网上考试和“财学”平台为抓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执法培训和考试,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共14人。四是考核督学。把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各党支部必学、必训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学法用法

 

(图为202194日法律顾问李朝阳律师为我局进行民法典培训)

 

三、注重普法实效,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近年来,市财政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日常法治普法宣传与财政主责主业相融合,以“法治+业务”工作新形式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一)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落实民主集中制进行集体决策。凡是“三重一大”议题都提到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经反复研究直到取得一致意见之后,再做科学决策。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乱拨一笔款,不乱批一张单据。局党组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整理,确保准确无误,共同建设“阳光财政”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对决策参谋作用。2020年以来,制定《河源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先后聘请广东勤诚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和政府采购专项法律顾问,为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管理、处理法律纠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帮助

(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依法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开展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系列管理改革,全面铺开零基预算和项目库管理改革,落实新一轮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现已制定出台《河源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其他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正在研究推进当中。二是依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建设,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河源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河源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20-2022年)》《河源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规定,有力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是依法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督执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督考核,依法处理政府采购领域投诉。2020年以来共依法办理政府采购领域投诉6。依法加强对会计行业监管执法,2020年以来累计许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4个,许可代理记账企业28个。依法开展财会领域监管执法,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三公”经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规范管理,推动执法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2020年以来共公开行政检查信息32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强化底线思维。

(三)提高依法服务水平。一是全面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近年来,市财政局加大力度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非税征缴、财政评审和项目建设资金审批等工作上下大功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照《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106项)》要求,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其中申请材料由7项精简至4项,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财政评审方面缩短办理时限,概算、预算审查由153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结算审查由“6个月内”缩短为“3个月内”,工程进度款审查由“5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三是重点完成“数字财政”建设。“数字财政”建设中,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形式,不断推出高效便企举措。如,2021年非税平台优化后,变得更加高效、便民。既可以通过新增电子票据系统打印功能,帮助办事企业线上自行查询缴费或现场扫码缴费,实现非税缴费全流程电子化,减少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又可以通过微信和支付宝“二码合一”扫码进入广东省公共服务支付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支付服务

(四)依法接受外部监督。一是进一步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财政局坚持把建议和提案办理作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努力提高代表的满意率,确保办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2020年以来,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6件、政协提案85件,回复率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2020年以来,按规定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2条。

(五)依法提高接访水平。健全来信来访办理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化在初信初访,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网络舆情发酵2020年以来,我局共处理群众信访7件,通过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回复群众问题6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