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专家论证会
发布:2022/8/15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1998
8月11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专家论证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庆铎出席会议。本次论证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市文明办副主任徐南敏、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四级调研员傅海波,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员、起草团队和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立法咨询专家对《条例》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围绕《条例》的篇章结构、文明行为规范、部门职责、禁止吸烟规定、噪声控制、养宠管理的规范、文明行为劝导员制度以及有关语言文字表述、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李庆铎指出,文明行为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开展《条例》立法,对加强文明行为的引导和规范,提升我市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促进作用,切实使《条例》具有河源特色,能够立得住、行得通。市司法局将会同市文明办、起草团队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认真研究吸纳各位专家的意见建议,力争得到最大程度的认可,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条例》在颁布实施后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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