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 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发布:2014/2/18 来源: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  浏览量:3013 

 

217下午,龙川县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树青作动员报告。县委第九督导组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组长黄伟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局党组书记张树青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龙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是凝聚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正能量的迫切需要。他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密切结合机关效能提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队伍素质能力的实际,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具体实际和活动部署,他提出了四点实施意见并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省市县各级领导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县委和我们局制订的“实施方案”规定动作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主动整改;二是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始终以搞好本职工作和严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抓手,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当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三是要认真执行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着力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会上,县委第九督导组组长黄伟强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传达了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介绍了督导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公布了督导组成员的联系方式和办公地点。着重强调了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要求司法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动员会由副局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邓水强主持,他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龙川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意见,要求统筹落实好各项工作,迅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还对司法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