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2023/3/15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1171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本辖区内陆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3月15日,河源市司法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单位,在万隆城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 营造诚信环境”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黄丽琴带队到场参加。

 

活动现场,普法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开展。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材料,并通过案例讲解的形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维权途径在为群众提供解决方式的同时教育引导消费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为着力打造社会共治、部门协作、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为一体的共建共治消费环境,切实提振消费信心。

 


3月15日上午,龙川县司法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13个单位,在803车站花园广场开展龙川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龙川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袋、现场讲解“3·15”知识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倡导群众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工作人员还发放了宪法、民法典、禁毒法等知识内容的宣传资料约1200余份,受众人数500人次。

 

 

3月14日上午,连平县司法局、连平县普法办联合隆街司法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特地选在圩日开展,来往群众络绎不绝。针对当前各种消费陷阱,尤其是老年人消费诈骗,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讲解消费类纠纷维权对象、化解办法、维权途径及维权证据等,如消费时遇到纠纷可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保委投诉、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起仲裁或诉讼等手段获得救济,提醒群众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消费凭证,并向群众推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

 

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激发了群众对消费安全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热情,让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了辖区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的观念,为营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