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到县司法局调研
发布:2023/11/30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1274 

 

11月2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如发率队到县司法局调研《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县普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在县司法局,调研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详细了解县司法局学习贯彻落实《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县普法办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忠平参加调研活动

 

《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是河源市首部文明行为促进类地方性法规,涵盖了公共秩序、卫生、生态、交通、社区、乡村、家庭、校园、旅游、经营、网络、医疗、养犬、执法与服务等14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

陈如发强调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八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促进文明行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考评体系,努力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宣传贯彻《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三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大对《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内容和立法精神的宣传,不断提高《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四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评选与表彰奖励制度,制定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通过联动机制开展不文明行为治理监管、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持续改善城乡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