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律明白人”事迹展播】连平县软坑村“法律明白人”邱文剑的故事
发布:2024/3/25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1034 

 

邱文剑中共党员任河源市连平县溪山镇软坑村委员。2022年被连平县司法局培养认定为村“法律明白人”,2023年8月被连平县农业农村局评为“2023年度连平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邱文剑同志积极配合当地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在法律宣传、人民调解、防火防汛等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心系群众,把村里大事小情挂在心上,不遗余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乡亲们的大力支持和赞赏。

一、他是真学实干的法带头人

“群众问你事的时候不能当法盲、装哑巴,你得给人家解答满意了,帮着人家把问题解决了,这才是真正履行了‘法律明白人’的职责。”因此,他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在日常生活中认真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交通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和请教村里法律顾问,直至学懂弄通为止。他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并积极向周边群众普法、讲法,引导大家要尊法、守法,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明白人”的深刻内涵,营造村内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他是关切民情的普法宣传

始终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他积极参加连平县“儿童心向党”系列活动--家庭情景微剧比赛,他们的作品《学法懂法客家娃》荣获优秀作品一等奖。他积极下村和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尤其在每年的“森林防火”期、禁火期,他都主动和护林员、镇村干部、志愿者一起下队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派发防火案例和宣传单,劝导进山人员不带火种,尽职尽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三、他是为民办事的乡村振兴者

在乡村治理方面,他坚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凝聚法治共识,以自治为宗旨,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积极配合调解员走访当事人,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让村民的大矛盾化小,小矛盾化了,尽心尽力让村里的事在村里解决;二是积极参与交通劝导、普法,在本村学校上下学高峰期,只要没有工作的时候,都积极主动到学校门口必经马路边去做交通指引,引导孩子们从小遵守交通规则;三是积极申报项目,配合镇村的各项工作,目前村内建成两个广场、一个庭院、安装了160多盏路灯、完成了1.44公里的单改双项目和2公里的高标准农田三面光项目。在2021—2023年期间邱文剑同志也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