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急难事,促和谐风 ——人民调解助力农民工讨薪成功
发布:2024/4/22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998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还好有你们我才能拿到工钱,才有钱回家过年娶儿媳妇!”

近日,和平县司法局林寨司法所收到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感谢林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惠州市建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顺利收到”。原来,这是龙先生为感谢林寨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其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而送来的。

 

2024年4月19日,龙先生从四川老家返回和平县为调解员赠送锦旗)

“喂,我是林寨派出所的民警,这里有工人要扬言要砸房子,你们能不能过来调解一下?工人情绪很激动!”今年1月中旬,龙先生因多次向被承包人陈某催讨建设工程款无果,家里过年、娶儿媳妇着急用钱,被逼无奈,便选择了消极冲动的处理方式。

接到派出所民警的请求后,林寨司法所立即派调解员到现场协助解决纠纷。面对情绪激动的龙先生,调解员不敢有丝毫懈怠,立即与龙先生进行沟通,疏导他的情绪。待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后,调解员立即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初始,调解员让龙先生拿出自己手头上的证据。面对一张张浸满汗渍、歪歪扭扭地写着工时的记录单,陈某沉默地低下了头,承认其确实拖欠了工钱。

“他们建设的房子没有按照我图纸要求,我要重建。”陈某说。

这话一下子激起了龙先生的愤怒:“大家拿着图纸拿着合同一起过去现场看看,哪里没按照要求,我们已经按照他说的修正了很多次了,那些修正的工时费我还没跟他算呢。”

见此情景,人民调解员立即安抚龙先生,待其平复心情后,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地沟通。

经过沟通,调解员认为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而目前主要问题是被承包人陈某因年底资金未到账,无法立即支付大额工钱。于是,调解员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建议欠款方承诺一个支付工钱的最迟时间,并且让双方签订协议书,以便给龙先生一行人吃个“定心丸”。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支付欠款的调解协议,欠款方也如约支付欠款,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和平县林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纠纷)

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渠道,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林寨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和总结纠纷调解工作的方法经验,建立健全多方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将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不断提高广大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