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2014/3/26 来源:  作者:连平县司法局  浏览量:3408 

2月27日上午,我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县委第五督导组组长曾树浓和督导组全体成员到会指导,我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县基层司法所所长共38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志波传达了县委书记钟明在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做了动员讲话,他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黄局提出如下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抓住重点,坚决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要求。重点是找准目标定位,认真查“四风”问题,对照问题整改提升,着力解决工作作风问题、服务态度问题、规范执业问题和创新工作方法问题;三是加强领导,统筹兼顾,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督导组组长曾树浓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司法行政队伍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村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使干群关系密切,“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奠定了基础。就如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曾树浓组长要求:一要准确把握中央开展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六个坚持”,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坚持做好保障,切实反对“四风”;坚持广泛发动群众,敞开大门搞活动;坚持基层相结合;坚持加强联动,加强衔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搞好活动。

 

黄志波局长在会上做动员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