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三案,复议暖人心
发布:2024/12/31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513 

 

近日,龙川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相邻权纠纷引发的侵权责任、林地权属争议、林权登记纠纷3宗相关联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024年11月7日,龙川县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了某经济合作社不服县自然资源局林权证登记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发现案涉当事人某经济合作社社员王某某与另一经济合作社社员温某某房屋相邻,因道路通行问题引发了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尚未执行完毕。案涉当事人在申请本案行政复议前,已向龙川县林权调处机构申请林地确权(尚在调处中)。后王某某以本经济合作社的名义提起另一经济合作社社员温某某林权证登记的行政复议,其复议的目的是想先通过撤销林权证下一步解决林地权属纠纷。

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认为如果对该行政复议案件直接作出行政复议结果并不能真正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反而会激化矛盾。为真正实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主动出击、以案说法、用情以理反复做当事人的工作。最后,再会同县林业局林权争议调处股深入现场,详细了解案件的历史渊源和真实诉求,积极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诉讼成本和风险,以及会进一步恶化双方邻里关系的后果,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双方提出了实质性调解方案。最终,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方式下,双方当事人于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深入融合“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彰显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用“有温度”的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

  下一步,龙川县将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复议+调解”办案机制,全力推进多元共治,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