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2025/3/15 来源:河源司法行政  作者:  浏览量:461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本辖区内陆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

 

东源县

 

 

3月14日,东源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等多个部门河源东源万达广场共同举办了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主办方在万达广场一楼大厅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并邀请了资深律师现场“坐诊”,为过往群众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的消费维权法律支持。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随后,工作人员还走进周边商铺,向商户和过往群众普及面向新就业群体的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法律援助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中的关键作用,告知群众遇到纠纷时应如何收集证据、向哪些部门求助。

 

和平县

 

 

3月14日上午,和平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围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在县城六角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该怎么找商家赔偿?”“遇到消费欺诈怎么办?”针对商品质量瑕疵、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常见消费问题,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和消费常识,重点解读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如何通过协商、调解、投诉、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法治宣传用品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6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龙川县

 

 

3月14日上午,龙川县司法局联合县法律援助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等多个部门,在803车站广场开展了以“共筑满意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龙川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广东竞方(龙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员,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网购”陷阱、“老年人保健品”销售骗局、非法集资诈骗等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讲解消费者维权途径和注意事项,引导消费者遇到消费欺诈问题,及时拨打12315,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紫金县

 

 

3月14日,紫金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围绕“共筑满意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的主题,积极开展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法治大转盘”有奖竞答吸引众多群众驻足参与,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常见的消费陷阱以及维权途径,深化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各基层司法所在各辖区同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连平县

 

 

3月12日,连平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市政广场开展以“法护权益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防电信诈骗等普法宣传册。“阿姨,千万不要相信没有资质的‘三无产品’,买东西一定要在正规平台购买。”普法志愿者一边解说,一边结合实际案例,向群众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和消费常识,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重点解读了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了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消费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接下来,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人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