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所联合,成功调解了一宗抚养权纠纷
发布:2014/4/14 来源: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  浏览量:2719 

 

2014219,铁场司法所与老隆司法所联合,成功调解了一宗抚养权纠纷案件。
2014218铁场司法所接群众胡某来访反映其孙子因抚养权的问题被其孙子的母亲带走至今未送回的事,并申请司法所为其协调此事。据胡某反映其儿子戴某与钟某结婚时未办理结婚证,现生育有一子,因戴某与钟某关系一直较差,并多次闹僵,现胡某的孙子被其母亲钟某从年前带到老隆移民新村居住,至今未回,胡某多次看望并要求带孙子回家,但都遭到拒绝。司法受理案件后,立即致电老隆司法所所长曾向军同志,并简单叙述事情的经过,要求两个所的工作人员共同合作,联合调处这宗抚养权纠纷。在老隆移民新村村委会干部协助下,铁场司法所与老隆司法所对当事人就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进行教育,并分析其儿子成长的有利条件,鉴于胡某的孙子一直都由胡某照顾,建议双方当事人为了有利于子女的成长,最终双方达成由男方戴某进行抚养,女方可不定期探望的协议。
2014219,在铁场和老隆司法所的主持下,于老隆镇月乐堂村委会签订了关于戴某和钟某儿子抚养权的协议。一宗跨所的抚养权纠纷,经过兄弟所的联合调解,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