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调,帮助群众解决住房问题
发布:2014/4/15 来源: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 浏览量:3520
在2013年12月20日我镇长兴村群众张X常到镇府反映要求长兴村委会返还房屋问题,镇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司法所、综治办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张X常系义都镇长兴村委会丰明生产队人,因其父亲张X强在1951年被误杀后,其家人住离,长兴村在1953年征收了其房产,该房屋闲置至今,一直没有重建成为空地。现张X常要求长兴村委会返还房屋,张X常曾于2013年2月18日将此案起诉至龙川县人民法院,龙川县人民法院在同年8月16日裁定驳回其起诉后,其不服裁定结果而上诉至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于2013年11月6日裁定驳回其上诉。司法所所长徐焕祥曾多次前去调解处理此案,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经义都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在2014年3月11日,长兴村村委会本着以人为本的出发点,为了改善其现居住的环境,长兴村筹集资金60000万元人民币资助危房改造,其本人非常感谢镇府和村委会的支持。
在镇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司法所、综治办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此次房屋事件得到了有效的解决,防止了矛盾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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