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处出台“纪律”,规范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发布:2014/5/8 来源:本网讯 作者:市法援处 浏览量:2840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行为,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市法律援助处近日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恪尽职守,切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
首先,《规范》强调了依法承担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承办律师应当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其次,《规范》明确了承办律师应当遵守业务规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按标准提供法律援助的原则。最后,《规范》规定了承办律师不得擅自披露、散布受援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信息;不得与受援人相对方恶意串通,侵害受援人合法权益;不得向受援人索要费用;不得指使、诱导受援人行贿;不得刁难、歧视、敷衍受援人等禁止行为。
《规范》的出台,将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起到较好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有效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下一篇:
市局召开机关党员学习大会
热点推荐
- 2025-06-26紫金县司法局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活动
- 2025-06-26东源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暨心理矫治业务视频培...
- 2025-06-25龙川县司法局开展2025年 “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
- 2025-06-25【法沁东源】全民反诈筑防线 禁毒防毒护安宁 ——东源县开...
- 2025-06-25青春不“毒”行—连平县司法局联合多部门 开展禁毒专题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