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领导督导东源县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
发布:2014/8/29 来源:东源司法简报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量:2495 

826下午,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昌晶一行,到我县调研督导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社区矫正工作。市司法局长肖伟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维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建辉参加了调研活动。

督导组首先深入到仙塘司法所了解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方面工作,并现场观摩该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声纹和视频上传定位监控手机的近期监管路线、范围、违规信息处理以及我县在全市率先启用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每月报到一次实行指纹录入考核。谢昌晶主任认为基层司法所处在司法行政工作的最前沿,开展的工作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当前,基层司法所结合本地的实际,把各项业务工作做好、做实,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司法行政业务向基层一线延伸,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接着,督导组到县司法局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会上,县司法局长李振球汇报了今年以来我县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关的主要工作,并对如何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进行全面介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维安也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和特点作了点评。谢昌晶主任高度评价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认为在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中,我县走在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前列。要求我县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普法宣讲活动;要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要大力组建医患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筑牢第一道防线;要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该项工作;要继续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要在手机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指纹录入考核机制,推广“抓好六个建立和完善”的经验,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教育,减少重新犯罪率。谢昌晶主任指出,构建以“五项工程”(法制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安帮矫正安民)为服务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各级司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下大力气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模式新思路,开展广泛性的宣传,积极发动社会工作者、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机关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谢昌晶主任最后强调,司法权是国家事权,司法体制改革需要中央顶层设计。司法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其着力点在于通过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来增强国家机关依法办事的意识,特别是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项复杂问题的能力,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于法有据”的指示和要求落实到司法实践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起具体案件,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正义的存在和司法公正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