佗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狗咬伤人致死的赔偿案件
发布:2014/12/8 来源:龙川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2700
2014年11月2日佗城司法所接到新渡村村民郑X强反映的其儿子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后死亡。请求司法所调解。
佗城司法所接案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新渡村村委会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经过了解,信访人郑X强的儿子在被邻居刘X霞的狗咬后,没有及时告诉家人,得了狂犬病,错过了最好的治疗时机,经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治无效死亡。因只是死者生前在佗城派出所干警面前的口述孤证,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死者家属郑X强要求刘X霞给予赔偿,双方协商未果,申请司法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双方当事人要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协议:当事人郑X谊、刘X霞出于人道主义,自愿一次性补助死者家属郑X强人民币8000元,补偿款在2014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
佗城司法所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排查及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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