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维权,畅享消费
发布:2015/3/1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248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实施一周年。为更好地让消费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增强维权意识,312下午,埔前司法所在圩镇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解答及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讲解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施行一周年的八大亮点。对前来驻足咨询的年轻群体,针对其较为关心的网购问题,工作人员为其解读了新消法部分规定,告知其网购有七天“后悔权”、网购平台可“先行赔付”等内容。在埔前街开手机店的张先生在咨询后表示,自己平时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意识真的还不够强,也曾遇过网购退货难的事件,以后一定要多了解新消法知识,学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活动共派发宣传单近百张,接受群众咨询近十余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的维权意识,为其自主消费、畅享消费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