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第一督导组到我县检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发布:2015/9/28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2169
9月24日,肖伟星局长带领市司法局第一督导组,到我县检查督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督导组按照督导检查方案,对照《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评表》,通过“深入基层听汇报、现场翻阅看资料、座谈讨论查落实、走访群众问效果”等形式,抽查了我县阳明镇、林寨镇、彭寨镇共三个镇,梅埔、石镇等六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 。
督导组对我县积极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肯定,肖伟星局长高度评价了我县领导重视,敢于担当,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
肖局长要求在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司法厅《关于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评表》28项指标,从法制化、系统化、信息化三个方面,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动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五员合一”工作法和“四有”工作标准,以及基层司法所“三个一”工作要求,全面使用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
下乡检查督导图片
督导意见反馈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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