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开发引纠纷 部门联动巧化解
发布:2015/10/15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1869 

 

案情介绍:
万泰油茶公司在2010年10月进到黄布镇新布村新岭经济合作社山地开发道路,当时有个别村民代表出面制止,但万泰油茶公司置之不理,仍继续开路。2010年10月和2011年3月万泰油茶公司在未与合作社协商的情况下又把合作社两处林地共90多亩的林地砍伐后烧山。黄布镇新布村新岭经济合作社群众认为万泰油茶公司烧林地并开发道路,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要求万泰油茶公司赔偿损失。
 
调解经过:
     在接到群众投诉后,黄布镇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了协调小组,专门协调处理此次纠纷。根据调查,万泰油茶公司代表表示其公司在2010年9月与黄布镇欧江村委签订合同在欧江村前丰一、二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开发种植油茶。期间由于欧江村委会指派的代表在指认山界时有失误,致使他们在清理山地过程中误将新岭经济合作社的山地也当做欧江前丰一、二的山地清理了。由此可以肯定的是万泰油茶公司在此事件中有过错,在未征得新岭经济合作社同意并签订相关合同情况下开发道路和清理林地,侵犯了村民的权益。
事实调查清楚后,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织了万泰油茶公司和新布村新岭经济合作社就双方林地纠纷进行座谈协商,向新岭经济合作社代表宣讲全县开发油茶种植的政策和意义,诚挚请求新岭经济合作社代表顾全大局,能够宽容地与万泰油茶公司协商相关赔偿事宜。但是由于双方对于赔偿款要求分歧较大,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只能宣布第一次调解未果。
第一次调解失败后,维稳中心工作人员继续对黄布镇新布村新岭经济合作社林地纠纷进行跟踪,并下到村和村民做调解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与县油茶办、林业局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参与指导调解工作,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在确保双方利益、生产、生活原则下,于2015年8月29日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由万泰油茶公司赔付53000元给新岭经济合作社,赔付后新岭经济合作社同意龙川万泰油茶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和维护该林道。此次案件的解决,依法有效地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启示:
在处理此次纠纷的过程中,黄布镇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全心全意开展调处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迅速成立工作组,落实部门分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失败了也不气馁,最终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双方的利益。万泰油茶公司有过错,侵犯了村民的权益。然后向新岭经济合作社代表宣讲全县开发油茶种植的政策、形势和意义,诚挚请求新岭经济合作社代表顾全大局,能够宽容地与万泰油茶公司协商相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