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司法局大湖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经济纠纷
发布:2015/11/6 来源:本网讯  作者:连平县司法局  浏览量:2141 

近日,大湖镇活水村两位村民严某生和严某志找到大湖司法所,要求司法所帮助解决他们与高速服务区某餐厅产生的纠纷。原来,严某生和严某志俩人在该餐厅厨房工作,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国庆期间两人擅自休假被餐厅解雇,因经济补偿金问题产生纠纷,双方意见分歧较大。

大湖司法所在受理了该纠纷后,于次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前来司法所进行调解,并根据纠纷的性质,要求大湖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派人协助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各方详细了解了纠纷具体情况,并请各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向双方详细解释了《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未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大,情绪较为激动,调解未果。两日后,司法所再次召集当事人前来调解,这次调解员采用单独分开做思想工作的方式进行调解,除了向当事人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外,主要从情理方面入手进行协商调解,经过反复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由餐厅补偿严某生、严某志每人2000元人民币,案件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