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布:2012/4/1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4881 
	
一、受援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二、受援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
  
 
下一篇:
申请法律援助递交材料注意事项
热点推荐
- 2025-10-30【法治声音】从"泰国坠崖案"看离婚纠纷中的法律博弈——权...
 - 2025-10-30浓情重阳暖人心 公证为您解烦忧
 - 2025-10-28法润少年 | 不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网站账号
 - 2025-10-28龙川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敬老月主题活动
 - 2025-10-28【法治声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