陂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劳资纠纷
发布:2015/11/30 来源:本网讯 作者:连平县司法局 浏览量:2418
2015年9月26日,村民马某与陂头镇某石场老板蒲某协商后达成协议,由马某驾驶铲车到石场工作,每月铲车租金加工人工资共计15000元,工资按月结算。并于2015年5月4日到石场开工。后蒲某因债务问题躲藏,导致5月4日至6月25日的铲车租金及工人工资未支付,于是马某要求石场其他老板给付工资。但石场的其他老板称不知此事不愿支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陂头司法所受理此纠纷后,对纠纷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进行了多次调解。因石场自开工以来效益一直较低,造成石场合伙人积极性不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这个特殊情况做了分析后又多次找石场老板进行沟通,通过法情理三结合的方法,10月16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石场方一次性支付马某8千元作为铲车租金及工人工资。至此,这起劳资纠纷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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