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零投诉
发布:2016/3/4 来源: 作者:市法援处 浏览量:1747
近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下发了《关于填报法律援助投诉处理统计表的通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处经审查统计,未收到有“违反规定办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或安排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其他违反法律援助管理规定的行为”等方面的投诉,我市法律援助工作2015年实现“零投诉”。
2015年,我市各法律援助处制定和完善了《法律援助处咨询接访规范》、《法律援助处值班人员忌语和文明用语》、《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纪律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法律援助机构接访值班规范》等,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进一步规范了值班人员及承办人员的服务行为,确保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从而实现法律援助零投诉。
下一篇:
河源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卓有成效
热点推荐
- 2025-07-10紫金县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
- 2025-07-09【法治声音】聚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
- 2025-07-07以“红印调解法”赋能“法律明白人”筑牢乡村法治根基
- 2025-07-07龙川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业务培训班
- 2025-07-07东源县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