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发布:2016/3/17 来源: 作者:市法援处 浏览量:1999
为隆重纪念201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委会围绕“新消费,我做主”主题,3月15日在兴源路市工商局大门口举办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并针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维权救济方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答宣传。活动过程中,共派发宣传小册子300余份,环保袋200余个,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20余人次,如:在网络购物中,遇到商家不肯退货的如何处理;哪些商品不适用7日内退货;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等。
通过这次活动,一方面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另一方面,群众更清楚了法律援助的制度,援助模式,此次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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