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实行司法所分片横向交流制度
发布:2016/4/11 来源: 作者:曾彦珠 浏览量:2295
和平县司法局实行司法所分片横向交流制度
近日,为了加强基层司法所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业务交流,促进司法所均衡发展,确保司法所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平县司法局出台了《和平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分片横向交流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了根据交通条件和就近原则,将全县17个司法所划分成两个片区。《制度》规定每个月的最后三天,由县司法局以“片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轮流到各司法所集中开展交流。交流活动采取现场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接受观摩和参加观摩的司法所,都要汇报本所当月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村(社区)法律顾问、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所务管理等工作情况。
和平县司法局此举将大大促进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的交流协作,通过相互之间不断地学习和交流,能更好地以彼之长,补已之短,共同提升业务工作能力,推进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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