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施工息纠纷 为民服务谋利益
发布:2016/4/21 来源:本网讯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漳溪司法所 浏览量:1914
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了解到,该道路是井贝村水口小组村民自2014年12月20日自发集资约20万元所建,2014年12月28日完工。完工后才一年多,就在2016年3月17日被河源市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运输材料过程中损坏。损坏位置位于吴某彬家门前,损坏道路长约10米,宽3.5米,路面断裂、路基严重下沉,还造成吴娘彬家种的花木与鱼塘鱼苗的损失。村民们都反映施工工程队不应该用重车运输材料,导致压坏道路。才建好一年多的道路就眼睁睁的看着被损坏,村民们也比较心痛。现在该路段也被吴娘彬用石头围堵,施工队不能正常施工。
当日下午,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室进行调解,首先做了双方的询问笔录,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代表张某科承认从施工开始,不定时需要重车运输材料到施工现场,造成了吴某彬房屋门前的道路部分损坏,但这都是因为施工的需要,不是有意造成的。公司接到群众反映后,承诺将吴某彬门前损坏的道路(长约10米,宽3.5米)进行修复,其他的其不能答复吴娘彬下结论。
经过司法所耐心调解,苦口婆心,换位思考,依情依理。化解各自当事人的情绪,河源市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村民吴某彬造成损失是事实存在的,公司在承诺修复道路的前提下,再补偿吴某彬造成其房屋门前花木与鱼塘鱼苗损失费4000元,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好。回去后,吴某彬迅速将堵路的石头搬开,让水利建设施工顺利进行。
一场围堵,阻挠水利建设施工的纠纷,在司法所及时调处下化解在萌芽状态,给社会稳定首选调解渠道,发挥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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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司法局到东源县交流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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