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印发《2016年河源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发布:2016/4/26 来源:  作者:市法援处  浏览量:1815 

    近日,市司法局印发了《2016年河源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体现了中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涵盖了我市“三赛”相关任务,其主要内容:

    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要点》指出:我市将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登记制度,打破法律援助受理限制;逐步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在法院、看守所等机构设立律师值班点,派驻律师值班;制定《河源市法律援助事项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完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等等

    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要点》要求:我市除要认真组织办理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重点做好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异地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群众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外,要试行法律援助参与申诉、再审案件工作;建立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衔接工作机制,开展公证、司法鉴定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提升法律援助能力。《要点》强调:我市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举办12次法律援助培训;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年要完成12篇的调研或理论研究文章;力争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从业经历的人数达50%以上;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条件,实现独立的办公场所和接待场所,配齐必要的交通、通迅、复印、传真、监控等设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