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梓镇近日化解一宗群体性事件
发布:2016/5/12 来源:紫金县司法局 作者:紫金县司法局 浏览量:2970
2016年5月7日凌晨5时半,三辆大巴、两辆中巴、两辆泥头车、两台挖掘机、还有一些小轿车集聚在我镇中联村黄海龙将军祠附近,人数在250名左右。他们自称是黄海龙将军后裔,因中联村黄某波、黄某浓兄弟在将军祠左边水沟石墙加高垒土,超越将军祠瓦面;改变将军祠花台原貌,使将军祠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了将军祠的正常使用,要拆除相关的构筑物。
获悉情况后,我镇主要领导、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我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是时,现场一片混乱,黄海龙将军后裔们情绪异常激动,将通往将军祠的村道封锁,并强行拆除了将军祠侧边黄某波、黄某浓兄弟老屋的围墙、挖低了黄某波、黄某浓兄弟老屋后面的垒土及填平了黄某波、黄某浓兄弟老屋前面的池塘,一度影响了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及出行。我镇主要领导耐心细致与黄海龙将军后裔代表沟通协调,经过多番努力,黄海龙将军后裔们全部撤离,堵塞了约5个小时的村道终于恢复正常通行。由于黄海龙将军后裔们的行为对黄某波、黄某浓兄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避免恶性连锁反应,我们继续加强对双方的劝导安抚调解及善后工作。
因黄海龙将军后裔们大都来自其他乡镇,特别是龙窝、紫城,我们一边劝导安抚当事人,一边与相关镇的领导沟通,与他们一起做黄海龙将军后裔代表的思想工作。同时,我们请来了德高望重的原县委副书记黄作霖同志及黄氏宗族理事会参与调解工作。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黄海龙将军后裔代表黄某腾(以下称甲方)及黄某波、黄某浓兄弟(以下称乙方)于2016年5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乙方让出将军祠左边(由檐边量出)直出2.6米空地给甲方使用。该边界砌石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第一款边界外(即乙方的房屋右边)作砂手,但其高低由双方协商。
三、乙方在将军祠花台所垒土方,同意甲方全部废除,恢复原貌。
四、甲方拆除乙方的栏杆、围墙,由甲方给予一次性补偿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五、乙方门坪(分为三级)第三级门坪与第二门坪宽度相等;第三门坪外至水圳的高度应与将军祠的门坪不得超过20公分。
六、乙方在其右边墙角直出至第三门坪安装不锈钢栏杆不得超过1.4米,该项资金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其第三门坪以外至水圳的余地,愿意永久无偿给将军祠使用,双方永不建造任何建筑物及堆放障碍物。
至此,该事件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我镇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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