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岩镇司法所举办村(居)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发布:2016/6/1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84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在司法所调解室集中对全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举办了“2016年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培训班由岩镇村(居)法律顾问张绥东律师主讲,辖区骨干人民调解员及中心工作人员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上,张律师结合调解案例生动地解读了《人民调解法》,要求各位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当事人在矛盾纠纷中提出无理要求,人民调解员一定要耐心疏导、结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在不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民调解员普遍认为这次培训会虽然时间短,但是内容丰富且涉及面广,学习效果明显,激发了调解员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的热情,并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继续加强学习,并把学到的知识和方法充分运用到调解工作中去,为维护基层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热点推荐
- 2025-05-09广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部署开展第五个“民法典...
- 2025-05-07【法治声音】涉医疗美容纠纷民事典型案例分享
- 2025-05-07【权威发布】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来了
- 2025-05-01【齐参与】民法典有奖竞答今日开始!
- 2025-04-30【法治声音】涉彩礼纠纷案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