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培训班
发布:2016/6/24 来源: 作者:市法援处 浏览量:2065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省司法厅6月21日至24日在肇庆举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培训班。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司法局分管局领导和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市局李文英副局长,市法援处主任叶开明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余继军在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对法律援助与社会治理作了报告;省法援局叶金昌局长对省两办《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省法援局业务部主任吴海涛介绍了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情况;省法援局援助部主任杨泳对《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解读。
培训期间,培训班所有人员还分别就“如何进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当地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短板及解决思路”展开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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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我局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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