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江东新区检查组对我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发布:2016/7/15 来源:紫金县司法局  作者:紫金县司法局  浏览量:2211 

 

为全面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按市司法局的统筹安排,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肖佳率市司法局基层科、人事科及江东新区综治办成员到我县“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汉宏、副局长郑勇平及基层股股长莫善何陪同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分别到紫城镇和柏埔镇,实地走访了两镇调委会、紫城镇的横径村调委会和新安社区调委会以及柏埔镇的福田村调委会和洋坑村调委会,对以上调委会的硬件配置给予了充分肯定,全面实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报酬落实、场所落实、制度落实;检查组查阅了上述调委会的相关工作台帐,检查组指出柏埔镇的调委会实体工作也是规范的,调委会做了大量的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实现了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及文书的“六统一”。
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县调委会建设工作,不仅能基本全面按照“广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来规范,还创造性地打造了“调解文化”,将“和为贵、调为先”的理念通过字画宣传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对促进双方和解有莫大的帮助。
检查组也指出工作的不足,我县的矛盾纠纷卷宗采用了县政法委统一印制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封面及格式文书,没有完全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这方面需要参照其它县区的检查通报结果,再上交市局研究讨论解决方案。
检查期间,彭汉宏局长表示,对检查组给予的工作肯定表示感谢,对于卷宗文书方面存在客观问题,因为我省创立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我县政法委高度重视该中心工作,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交办、调处及结案,印制了统一的卷宗封面及格式文书,并列入综治考核内容,与文书原则上与司法部的文书格式是一致的,对于内容上细微的差别,希望上部相关部门给予协调解决,做到“文书统一”方面全面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全面落实文书方面的规范。

                                                检查组检查调委会建设情况

                                                   检查组检查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