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斌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2016/7/18 来源: 作者:市局人事科 浏览量:4880
河司党字〔2016〕15号
关于刘斌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何寿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河组干〔2016〕56号),并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刘斌斌同志任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任职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免去其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职务。
免职时间从2016年7月8日起算。
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党组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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