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建房纠纷案件
发布:2016/7/2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572 

 

2016年6月15日,登云镇天某村民黄A来所反应其家建房遭到黄B家制止,且其家的建房也已经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是因为相邻的水沟问题引发了矛盾,特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接案后,司法所高度重视,并当场要求黄A提供相关的建房手续证件,并简单地了解了案件的案情。随后,司法所立即致电村调解员,让其随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到场查看情况并向黄B了解案情。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了解,并审查了建房方提供的证件。经查黄A建房时确实占用了双方当事人的相邻的公共水沟,黄B方制止建房是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提出意见的。
接着,司法所连同村调解员找到黄A商量建房事宜,并告知黄A确实违反了报建时的规划要求,并要求限期整改,鉴于该房屋已经建成一层楼体,故司法所建议黄A通过赔偿的方式与黄B达成协议并补办证件手续。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调解员的耐心细致地做工作,黄A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愿意补偿占用的公共水沟。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通过讲事实,摆道理,黄B终于答应只要对方占用的公共水沟进行了补偿和用水管处理好排水问题,那么这件事就到此为止。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见时机成熟,马上通知黄A到村委与黄B协商并签订协议。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调解人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