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村(社居)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发布:2016/9/2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927
2016年9月23日,阳明司法所组织穗江所村居顾问律师和相关行政村的村主任、调委会主任召开协调会、培训会,对村(居)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
会上,首先由副所长曹新铭介绍了前期法律顾问工作与行政村(居)两委相互配合开展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接着,陈如妹同志就当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提出要求,共同做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宣传,村居顾问律师和人民调解员都要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并做到相互配合。会上,还专门安排了法治宣传讲座,由驻村顾问律师陈家平向村(居)调解员系统讲解土地和山林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最后,组织参会的村干部、调解员与与村(居)法律顾问进行交流,开展讨论。协调会、培训会气氛踊跃,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进行指导,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将进一步促进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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