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受雇建房摔伤 驻村律师法律援助救助
发布:2016/9/30 来源:  作者:连平县司法局  浏览量:2192 

2016819日,驻陂头镇某村律师刘炯宇驻村值班服务时,村民谢某家属前来反映其夫在受雇建造房屋中不慎摔伤(沙浆工)致昏迷不醒,现在某县人民医院医治,截止822日,已欠县人民医院67528.58元。因屋主及包工头未付分文现已无钱医治。驻村律师了解实际情况后建议:一、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镇调委会调解,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先行医治。二、如调解不成,及时申请法律援助。

谢某家属于2016825日向陂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初步调解,屋主同意支付3万元给谢某治疗。由于谢某病情恶化且重度昏迷,医院建议转上级医院救治。但再次要求屋主及包工头出钱转院救治时却遭到拒绝。谢某家属于913日正式向连平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处指派驻村律师刘炯宇负责此法律援助案件。

刘炯宇律师对案情进行分析后,并于924日致电屋主提出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刘律师于927日向连平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并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书,办理缓交诉讼费等手续,同时向法院建议:在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对方当事人先予执行8万元给受援人谢某作转院救治费用。现该法律援助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律师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