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人员 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发布:2016/10/3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235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在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司法所负责人首先传达了9月14日司法部召开的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重点条例,同时通报了几起社区矫正人员被通报收监执行刑罚的案例。通过学习,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起到很好的教育、震慑作用。学习会上,司法所负责人还对辖区16名社区矫正人员使用定位手机及日常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要求他们及时接听系统抽查电话,随身携带定位手机,确保人机不分离,并严格遵守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报告的管理规定。
最后,司法所负责人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二是要服从管理,时刻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三是要加强密切沟通,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联系,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改造的意识,端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心态,提高了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将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改造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一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争取早日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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