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义都司法所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培训班
发布:2016/11/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057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办法》,义都司法所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9月9日上午,全体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集中学习《办法》,司法所负责人对《办法》的内容进行了宣讲,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常发的矛盾纠纷作研判分析。《办法》的实施对我们调解队伍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中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对《办法》的学习培训,使全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本次培训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宣讲简明易懂、学习效果明显。《办法》实施有效指导我们调解队伍人员工作,细化了我们调解工作程序,对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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