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组织人员参加《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培训
发布:2016/11/25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2154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系全国首部市场监管条例。
梁卫真副处长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解读了《条例》的整体框架、主要内容、特点及定位,宣讲了《条例》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体现的创新点和亮点,及其对市场监管的深远意义。
培训会要求,要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把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制定《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方案,通过专题培训、学法考试、印制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要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各地各部门要对《条例》的监管职责划分、综合执法、信用监管等规定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应配套制度。要严格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实行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格局。
热点推荐
- 2025-06-18【法治声音】民法典五周年典型案例分享会
- 2025-06-18河源首家专业民商事调解机构揭牌
- 2025-06-18河源市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江东新区青少年...
- 2025-06-18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江东新区梧桐山法治文化公园
- 2025-06-18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连平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