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组织人员参加《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培训
发布:2016/11/25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2154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于101日起正式施行,系全国首部市场监管条例。1124,河源举办学习贯彻《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培训讲座,全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75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邀请了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梁卫真作专题培训。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启增同志,律管科科长陈伟健同志、市公职所主任傅海波同志参加了培训。

梁卫真副处长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解读了《条例》的整体框架、主要内容、特点及定位,宣讲了《条例》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体现的创新点和亮点,及其对市场监管的深远意义。

  培训会要求,要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把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制定《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方案,通过专题培训、学法考试、印制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监管水平。要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各地各部门要对《条例》的监管职责划分、综合执法、信用监管等规定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应配套制度。要严格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实行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