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发布“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2016/12/5 来源:法规科 作者:法规科 浏览量:2174
为贯彻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11月中旬,市司法局制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指出,将按照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管理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机构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稿对随机抽查范围、随机抽查主体、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查对象范围、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做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随机抽查对象范围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管辖(包括上级委托检查)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以及所属法律服务工作者。对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征求意见稿也做了详细规定,如对律师事务所,市司法局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县(区)司法局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3%左右,每次不少于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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