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律师队伍完成年均15%增长速度目标
发布:2017/2/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50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要求,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部署,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我局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在每万人拥有律师数项目上加强与市人社局、市国资委沟通联系,推行普遍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通过社会律师扩量、公职律师扩招、公司律师扩面等措施,2016年我市律师数量增长达到15%增速。
根据小康社会考核指标,每万人拥有律师的数量须达到2.3名,按照这个指标计算,我市300多万常住人口,律师数量达到700名左右方可达标。2016年我市共有执业律师196名,我们初定的年度增长率为15%,即需增加25名律师,到2016年底,全市执业律师同比增长16%,完成去年年初规定年增长15%任务,高于同期GDP增速。
热点推荐
- 2025-07-10紫金县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
- 2025-07-09【法治声音】聚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
- 2025-07-07以“红印调解法”赋能“法律明白人”筑牢乡村法治根基
- 2025-07-07龙川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业务培训班
- 2025-07-07东源县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