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2017/3/6 来源:本网讯 作者:宣传科 浏览量:1730
2017年3月6日,河源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河源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的具体规定,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3月6日上午,市司法局与市人大、国土局、文广新局、恐龙保护管理处等多家单位在源城区中山广场组织开展了《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向市民宣传《条例》的具体内容、派发宣传单张、普法环保袋等,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据统计,活动共派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现场宣传活动外,市司法局还在《法治声音》栏目播出4期《条例》有关内容,同时通过悬挂横幅,LED屏循环播放恐龙保护宣传片,司法行政网上传宣传挂图、视频、《条例》内容解读等法律知识,微信公众号多次推送关于恐龙遗迹保护相关内容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及其相关内容,为我市加大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悬挂《条例》宣传横幅
LED大屏循环播放《条例》宣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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