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局登云司法所坚持用人性化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发布:2012/5/9 来源:龙川司法简报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登云司法所  浏览量:4816 

 

自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龙川县司法局登云司法所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人,其中期满解除矫正1人,正在接受监管的2人,这2人当中邓XX和郑XX都是因抢劫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至今无重新违法行为。

XX和郑XX被宣告缓刑回到家时,不仅不敢到登云司法所报到,就连自已家门都不敢迈出一步,觉得自己是劳改犯,没脸见人,心里似乎被监狱高墙的阴影笼罩着,无法解脱,不知今后怎样做人,对未来生活道路十分迷茫。当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这些情况后,便主动与他们联系、谈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指出他们今后的路子还很长,不要因为一时失足就自暴自弃,要振作精神,改造自新,摒弃不良恶习,重新开创新的生活。并向他们承诺,给予他们身份保护、矫正不公开进行,档案保密。还指导他们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就业,学会劳动、学些手艺,学会自食其力,为未来生活打好基础。司法所还向他们提出就业建议,如需外出务工,给予准假。经多次教育引导,他们卸掉了思想包袱,拆除了心中高墙,最终选择了外出务工。务工期间,他们都能按照规定请假销假,每月汇报工作及表现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也不断告诫他们加强学习、遵纪守法、安心工作,还要求他们的父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通过相结合等措施,目前正在接受监管的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表现良好,自觉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之中。在每次汇报时,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都非常感激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关心、爱护和帮助,经常说:我将好好改造,决不辜负你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