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局召开新任司法所所长培训班
发布:2012/5/9 来源:龙川司法简报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政工办  浏览量:5374 

 

为了提高全县新任司法所所长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力地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开展,427,龙川县司法局召开新任司法所所长培训工作会议,老隆、通衢、铁场、赤光、回龙、细坳等6个新任司法所长参加了培训。张树青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辅导讲话。会议由主任科员邝天宝同志主持。

会上,邝天宝指出,基层司法所承担着司法行政工作各项重要职能,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司法所长作为基层司法所的第一责任人,所长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直接影响着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司法所长必须夯实基础作出表率,要学习理论,武装头脑,严于律己,大公无私,服务领导;要坚持锤炼思想强化素质,不断学习思想政治理论,保持清醒的政治立场;切实提高业务练好技能,不断提高自己,力争做好基层司法业务标兵。

在谈到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司法所长时,张树青局长强调:一是要勤学。要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学习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坚持向领导学习,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不断充实提高自己。二是要开阔。要坚持立足司法行政实际,放眼社会,争取站在更高、更广的视野发展、提高自己。三是要高效。要以更快、更强的效率服务基层司法行政实际,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四是要宽容。以一颗宽容的心对待群众,正确处理好干群关系。五是要廉洁。坚持干净干事,以司法行政十不让守则严格要求自己。

通过此次培训,新任司法所长更好地理清了工作思路,更快地熟悉了岗位业务,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增添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