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总则》 增强法制意识
发布:2017/5/10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 浏览量:2011
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期“广东人大学堂”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专题辅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常务副主任吴善平,副主任陈荣卓、胡为达,秘书长陈其明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全体干部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报告会。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民法总则》于3月15日经过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乔晓阳通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全面阐述了《民法总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对《民法总则》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等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我市贯彻实施《民法总则》,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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