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2017/5/12 来源:本网讯 作者:市局法规科 浏览量:1376
5月10日,市司法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支部专题生活会,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副局长刘启增,副处调研员卢思奇同志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支部会。
支部书记陈伟健带领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具体内容,让大家充分认识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和准确把握重要批示的深刻内涵。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此,这次会议还专门组织学习了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肖伟星同志强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学以致用,以扎实工作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不断推进司法行政理论与实践创新,不断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我市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作出努力。目前,我们应当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为指引,办好我们申报省厅的三个创新项目:智慧法援、oa系统及云考核、法治声音;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建好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推动做好党委法律顾问工作等。他还鼓励大家,我们做的工作,与总书记批示的内容并不遥远,就在大家身边,这是值得大家自豪的事情。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肖伟星在会上讲话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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