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工作
发布:2017/5/24 来源:本网讯 作者:叶凯 浏览量:2320
为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力度,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工作,近日,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河源市社区服刑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工作的通知》(河司发〔2017〕48号),明确通报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我市社区服刑人员法定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制度。
对于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报到当天由县区司法局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法定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严密封锁了社区服刑人员私自出境的大门,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措施,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违法出境、脱管和漏管情况。
热点推荐
- 2025-09-03连平县“送法进军营”——精准普法护航退役官兵权益
- 2025-09-03【法治声音】走进国有资产法治建设
- 2025-08-28精准服务助企纾困 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龙川县开展“千所...
- 2025-08-27【法治声音】《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 2025-08-27精准服务促发展 法治护航优环境--龙川县举办《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