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如何?
答:总体来说,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正常、可控范围。2017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处理各类劳动举报投诉案件928宗,为1.26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或克扣工资1.65亿元。共处置劳动保障领域的突发性事件19宗,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案件处置情况呈现“二降二升”态势,即与去年相比,案件总数和涉及劳动者人数分别下降28.9%、0.5%,涉及金额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数分别上升13.8%、18.8%。截止目前,我市未发生因劳资纠纷问题引发劳动者聚集到省进京上访事件,没有出现因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劳资纠纷事件。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问: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显著,有哪些举措?
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府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我市建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解决欠薪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并由市政府牵头,多次召集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公安等部门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题会议,对我市劳资纠纷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就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切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与支持。
(二)明晰责任,依法推进。为了加大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市政府印发了《河源市全力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涉及16个相关职能部门,①明确了市直“二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②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尤其是确定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处置本行业内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③对日常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缴纳、拖欠工资的主体责任都进行了明确,增强了操作性。
(三)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我们十分注重发挥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成员单位的职责,打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①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人社、住建、公安等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合力督办。②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每年的年底我们都会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确保年底农民工能足额获取工资报酬。③互相配合,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人社、住建、代建部门联动,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收取力度。④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人社、公安部门联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今年全市已向公安部门移送欠薪案件11起,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为了有效预防我市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发生,我们坚持多措并举,尤其是注重源头治理,抓各项制度建设,力求标本兼治:一是贯彻落实好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市已累计对505个新报建工程项目按规定办理缴存了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约1.96亿元,除工程项目完工保证金按程序退还外,现保证金专户余额1.31亿元;二是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运行良好。目前,全市财政专设账户周转金1535万元,待启用周转金2次,有效避免了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实施。目前,全市已有28个工程项目实施分账管理,对待开工项目我市将积极推进并贯彻实施。四是企业重大违法用工行为逐步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市建立了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并与人民银行建立了共享劳动保障违法信息机制,2017年,我市共有10家存在严重欠薪企业向社会实施公布,1家企业录入银行征信系统违法数据库。
问:年终岁末,欠薪问题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答: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我们主要是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查处三个步骤。
事前预防。以送法上门,举报投诉案件专查、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为基础,主动并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对劳资纠纷形势的研判工作,强化对经济形势的研究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并做好应对措施。三是继续推进建设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分账管理和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
事中监管。春节前,将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针对春节期间欠薪案件易发、高发的特点,开展集中整治,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加大对建筑领域的民工工资支付隐患排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露头就打,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事后查处。加大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我们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四快”的机制,即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坚决整治欠薪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实行零容忍。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严厉打击“恶意讨薪”行为,严格区分工资、工程款和其他不当利益,扭转部分行业的不良风气,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对虚构劳动者工资进行敲诈、勒索的,将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对以工资工资为名讨要其他款项的,将依法依规惩处,对其做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共享信息,增加其失信违约成本;对采取非法方式和过激行为讨要工资的劳动者将加强教育,引导其理性维权。
问:春节前,欠薪高发、频发,那么当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该如何投诉?
答:在此我要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们:一是带上你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二是你被拖欠工资无争议的,要到你务工地有管辖权的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到法院起诉。三是你被拖欠工资有争议的,就要到你务工地有管辖权的人社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
问: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投诉要注意以下5点:一是要带好自己的社保卡或身份证;二是劳动合同或证明在该处做工的有效凭证;三是要搞清楚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或包工头及联系电话;四是欠薪凭证;五是写好投诉书。
问:农民工朋友怎样才能减少或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答:这里我要提示广大农民工朋友们,一是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和项目部公司外出务工,不要选择无任何资质保证的私人老板。二是及时与劳务公司或项目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期限。三是如果公司或项目经理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请你一定要收集好能证明你在该处务工的凭证,如出入卡、饭卡、现场施工照片等。四是如果遇到了拖欠工资的情况,及时向务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避免出现项目部管理人员撤离工地现场,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五是要理性追要工资,千万不要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例如围堵政府机构大门,堵塞交通要道,攀爬高楼塔吊等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
春节临近,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们,如何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作为劳动者,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学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做出明确约定,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在此,也要提醒在外务工的广大农民朋友,你们在外地务工工资被拖欠,一定要在务工地人社部门及时投诉,千万不要回到家乡后再找户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投诉,因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我们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案是属地管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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